2016年5月31日 00:10 来源: 共产党员网
中国共产党是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构成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对此,党章第十条第一、四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第一位的要求是全党各个组织必须坚决服从党的中央组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亊业的领导核心,而党中央是党的领导核心,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是党的首要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我们这么大一个党、这么大一个国家,没有集中统一的领导,没有强有力的中央权威,是不行的、不可想象的。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也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当前正处于世界格局深刻调整、国内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重要时期,尤其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于关键阶段,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经常、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唯有如此,才能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无往而不胜。当然,强调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并不意味着下级组织生搬硬套、机械地执行上级组织的指示。下级组织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领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党的上级组织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査研究,广泛听取下级组织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切实使制定的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更加符合规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要重视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注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抓好对下级组织思想上、组织上的领导。要把群众路线作为根本的工作路线,尊重下级组织和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