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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党章进行修改的必要性和基本考虑是什么?

2018年7月6日 14:10  来源: 共产党员网

    党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八大对党章作出适当修改,是党中央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符合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修改党章的惯例,符合全党愿望和期待,有利于在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基础上实现党章与时俱进,有利于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第一,党的代表大会修改党章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党的总章程。党章的基本内容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进行适当修改,伴随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发展实现与时俱进。回顾党的历史,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从党的三大起,除党的五大因当时的特殊环境未对党章进行修改、后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党章作出修改外,其他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都对党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年来,党章基本内容保持稳定,在党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通过这些修改,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和新鲜经验被及时充实到党章中,发挥了党章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第二,修改党章是适应党的十七大以来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新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各项部署,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在新的实践中,我们党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重大成果,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成效明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许多地方和部门党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建议,党的十八大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对党章作出修改,以更好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第三,修改党章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概括和战略部署,将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首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位一体的关系进行了理论概括,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对各项建设进行全面部署。这些重大理论概括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和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具有长期的指导作用。通过修改党章使之与党的十八大报告的重大理论概括和重要提法衔接起来,有利于全党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现行党章总体上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党的十八大修改党章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基于上述原则,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不作大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