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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容错纠错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2021年1月16日 15: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选稿:朱燕亮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8起正反典型案例,一拳示范引领,一拳警示震慑,为2021年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积极作为开了一个好头。

  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以精准有效的监督,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通过澄清正名、容错纠错等举措,为担当者担当,最大限度凝聚干事创业力量。

  湖里区纪委监委定期对已办结信访件和重复举报件进行综合形势分析,围绕反映问题是否属于正常履职中发生的问题,是否存在重复访、多头访、越级访等情况,是否有错告、诬告陷害的可能性,是否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研判,选取合适的失实信访举报件启动澄清工作机制。

  “为消除失实检举控告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解除被举报人思想顾虑,激励其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现就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大件垃圾处置相关问题信访件中的部分检举内容澄清如下……”2020年9月,海沧区城建大厦会议室里,城建集团纪检监察室主任向市政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综合部负责人、环卫部负责人等人宣读了澄清函。

  2020年初,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接到信访举报,反映其下属单位市政中心在垃圾处置回收材料数量及价格上存在问题。该中心主要处理海沧辖区内的木质家具、床垫等大件垃圾。垃圾分类牵着民生,连着文明。集团纪委高度重视,通过函询、调取财务转账记录、查看台账资料、现场走访、找相关人员了解核实等,迅速查清信访反映的大件垃圾处置回收材料数量及价格问题均不属实。为消除失实检举控告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集团纪委迅速开展公开澄清。

  在对不实举报予以公开澄清、信访处置进行公开反馈了结外,厦门市还坚持治庸问责与宽容失误同向发力,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建立政商交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招投标领域廉洁从业三个“负面清单”,竖起警戒线;制定治庸问责办法强化纪律约束,拉起高压线;出台宽容改革失误、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等制度,编发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文件手册,构建保护线。

  “我们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正确看待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以更精准的监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担当,为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实干的良好氛围。”厦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9年,翔安区某镇镇长连某在整治堆积海蛎壳项目中未履行审核程序,违反了翔安区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翔安区纪委监委经过认真核查,了解到上述项目的实施是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深入调查连某作出上述提议的原因,以及其行为有否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项目的实施是否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况。经过全面考量,决定对连某的问题予以容错免责。

  作出容错免责决定后,翔安区纪委监委找连某谈话,指明其所犯的错误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其容错免责的初衷,鼓励其保持干劲,继续在岗位上担当作为。连某备受鼓舞,在2020年疫情防控、征地拆迁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带领干部职工45天完成福建省重点项目天马六代三期工程相关工作,19天完成浪漫线三期琼头段81栋违建别墅拆除工作,该镇还被评为福建省抗击疫情先进集体。因表现突出,连某于2020年12月由镇长升任镇党委书记。(厦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