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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让基层无所适从的4次发文(2020-05-07)

2020年5月7日 06:1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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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管筱璞

    

    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图为金昌市纪委监委派出监督检查组到城关镇沙沟岔村拆旧建新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孙永红 摄

    在精准脱贫“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专项行动中部署工作草率,2个多月时间内先后4次发文更改工作要求、表格内容和上报时限,令基层无所适从,加重基层负担;在没有深入调研、没有充分征求基层意见的情况下,照搬照抄其他地方做法,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工作程序环节繁多,基层工作人员理解困难、难以落实,导致危房改造工作花钱多、推进慢、效果不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甘肃省住建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部署朝令夕改,工作流程繁琐难懂,任务落实流于形式,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李兰宏作为分管村镇建设处的副厅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时任处长贺建强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前不久通报的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之一。

    一户危改户的档案需要50多页

    2019年4月25日,国务院扶贫办向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反馈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情况,指出该省农村住房安全工作等方面存在问题。5天后,中办、国办印发《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明确指出该省住房安全方面“有的县危房鉴定流于形式,有的鉴定结果与实际不符”。

    按照甘肃省委要求,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监委,对上述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李兰宏涉嫌违纪。2019年7月3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李兰宏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李兰宏在省住建厅主要分管扶贫工作,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是他理应投入主要精力、加以重点关注的领域。2018年6月,省住建厅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份3200余字的文件,并未结合全省扶贫领域危房改造实际,内容不全面、未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流于形式。

    以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分级负责制度为例,在“上下一般粗”的表述下,分级管理职责并不清晰。除了村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危改申请资料的“搜集、审核、整理和上报工作”外,省建设厅、市(州)建设局、县(市、区)建设局、乡(镇)等四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主办部门的职责如出一辙。

    “有些内容表述专业性强,工作人员和农户理解起来存在困难,有些表格需要村乡县市四级签字、四级盖章背书,形式上层级负责,实质上市一级对村一级情况并不掌握,签字盖章流于形式,给工作落实增加了负担,导致基层干部和农户反映较多。”甘肃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参考借鉴了外省相关格式范本,分户档案主要内容包含4个方面21项,汇总档案市县乡三级内容合计37项、省级8项,程序环节多,需要逐户填表、动态跟踪管理,乡镇干部和县级住建部门工作力量有限,填表建台账占用大量精力和时间,令人不堪重负。

    一名参与危房改造工作的乡镇干部说:“表格报送了10遍才过,政策三天两头变,让基层乡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危房改造国家有统一的住房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基层干部也都录入完成了,为什么还要建纸质版档案?一户危改户的档案建成需要50多页,也就是要做一本书,村镇县还要到市上盖公章。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哭笑不得,这是典型的劳民伤财!”

    朝令夕改,短期内密集出台四份文件

    2018年4月27日,省住建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遗漏和新增危房、已改造房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于5月底前建成台账。

    5月17日,省住建厅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进一步复核存量危房底数,于5月底前报送台账。

    6月5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将台账以建设、扶贫、民政、残联4部门文件形式,经市(州)党委书记、市(州)长签字后于6月20日前报送;台账内容方面,重新设计汇总表格,取消了4月27日要求的台账。

    6月15日,又一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再次全面开展危房排查鉴定,按照6月5日通知标准,于7月5日前报送台账。

    “危房改造台账涉及面广,基层工作量大,省住建厅在安排部署工作时不顾基层工作实际,频繁发文,时限要求紧,短期内调整内容格式,对基层工作考虑不周、统筹不够,政策要求缺乏系统性、计划性和前瞻性,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党中央三令五申要简化审批程序、为基层减负,危房改造为什么还要人为制造这么多障碍?这是很多基层干部心里的疑问。

    “我省在住建部2017年全国考核中排名倒数,主要问题就是考核档案存在严重漏项缺项,其中有九项是零分。”面对办案人员,李兰宏“交了底”:“基层整体负担比较重、工作量大,确实存在部分工作程序倒置,先危房改造、再补充完善资料的情况。”

    至于短期内密集出台的四份文件,他的解释是:“时间紧、任务重,想要尽快推动工作,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危房改造工作的困难估计不足。”他也承认,因为“工作不实不细”,“确实给基层落实工作带来了一些困惑和混乱”。

    其实,李兰宏深知危房鉴定工作“需要用脚去丈量,到现场去看,应留足时间”。在执行层面,省住建厅内部也并没有硬性要求一个月内上报,而是三个月内即可。那么,通知里为什么定为一个月?他的考虑是“害怕基层一拖再拖,是一种策略”。

    甘肃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认为,李兰宏负责全省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统筹安排不力,不顾工作实际,加重基层负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对相关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时任处长贺建强没有吃透国家政策精神,缺乏对省情县情的深入研究,对工作节奏和力度把握不准,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简单,违反工作纪律,对问题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019年7月15日,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兰宏党内警告处分。同月,贺建强被省住建厅党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工作岗位相应做出调整。

    对于组织上的处理,李兰宏表示:“要及时改、坚决改,以从严从实从细的作风把工作做好,激励自己迎难而上。”

    重形式、轻实效,脱离实际、不深不细,政策落实大打折扣

    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工作,既是脱贫攻坚重点工程,也是重大民生工程。今年3月,住建部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

    此前,个别地方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时,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履行相关职责时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侵蚀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危房改造指标优亲厚友、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费用等。细究下来,都与形式主义不无关联,归根结底还是落实上级要求重形式、轻实效,脱离实际、不深不细。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通报:界首市芦村镇穆寨村包村干部张磊在危改项目核验中搞形式、走过场,错误将王某房屋作为任某危改项目拍照上报,致使任某虚假申请、违规获得危改资金1.3万元。今年1月,张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2019年10月,云南省马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检查组向当地反馈“老张坡上组建档立卡贫困户何某某户重建住房一楼墙洞未封堵,二楼有人居住但无门无窗”。驻村扶贫的该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柏绍云和四级主任科员李波负责整改落实。二人不仅没去实地解决问题,反而虚报整改情况,以一张已封堵墙洞的砖墙照片和“经核实,二楼无人居住”的回复“交差了事”。同年12月,柏绍云、李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论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结果自然与预期成效相距甚远。

    “监管不到位,以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缓慢、改造不到位不彻底、改造质量不高;违规收取改造保证金,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作风不实,执行政策、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重复享受政策、优亲厚友;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加华告诉记者,从近年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来看,涉及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问题线索占比高达20.23%。

    此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栋房”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危房改造,也有所发现。湘西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向兴刚介绍,一是由于各地各村具体情况不同、部门工作人员素质差异,危房改造对象识别、危房等级评定难以准确把握;二是部分群众对危房改造政策有误解,有的违规加层,有的不愿意拆旧改造;三是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四是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其中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苗头,引起了他的注意:“主观上看,干部作风不实、担当不够,使得对象审核把关、问题排查整改没有落到实处,个别干部在当地摘帽后有松懈思想。客观上看,危房改造面对千家万户,具体问题复杂,确实存在一定难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指出,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形式主义,除了部分党员干部党的宗旨意识淡漠、党性不强等问题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各地危房改造情况不同,一些政策却缺乏针对性,很难“对准”某个具体的村或户,具体执行与制度设计存在较大差距。“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干部就可能会采取形式主义的办法来应付。”蒋来用认为。

    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监督

    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后,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再次约谈现任村镇建设处负责人,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推动各类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此前,该纪检监察组就已通过向厅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制定《关于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落实力的具体措施》,向李兰宏发出《落实省住建厅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整改工作的建议》,督促村镇建设处建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等措施,积极推动以案促改。

    截至目前,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会议同比减少50%以上,发文数量减少50%,督查检查考核减少60%。农户信息填报一律统一口径,采取网上直填直报。除纳入国家计划的危改任务严格落实“一户一档”外,2019年省本级冲刺清零新筛查危改任务不再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并由各地因地制宜自行简化档案内容。

    “会议少了、制度严了,文件少了、含金量高了,督查检查考核少了、服务帮助多了,真正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研究工作、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上。”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强化督战作用,党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发挥,危房改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效果明显增强,确保了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决战决胜之年,必须有决战决胜的姿态。让危房户真正住上安心房,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如何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见效?毫无疑问,“监督”必不可少。

    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要压实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始终,融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监督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地见效,惠及更多的贫困群众。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管筱璞

    

    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图为金昌市纪委监委派出监督检查组到城关镇沙沟岔村拆旧建新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孙永红 摄

    在精准脱贫“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专项行动中部署工作草率,2个多月时间内先后4次发文更改工作要求、表格内容和上报时限,令基层无所适从,加重基层负担;在没有深入调研、没有充分征求基层意见的情况下,照搬照抄其他地方做法,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工作程序环节繁多,基层工作人员理解困难、难以落实,导致危房改造工作花钱多、推进慢、效果不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甘肃省住建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部署朝令夕改,工作流程繁琐难懂,任务落实流于形式,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李兰宏作为分管村镇建设处的副厅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时任处长贺建强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前不久通报的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之一。

    一户危改户的档案需要50多页

    2019年4月25日,国务院扶贫办向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反馈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情况,指出该省农村住房安全工作等方面存在问题。5天后,中办、国办印发《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明确指出该省住房安全方面“有的县危房鉴定流于形式,有的鉴定结果与实际不符”。

    按照甘肃省委要求,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监委,对上述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李兰宏涉嫌违纪。2019年7月3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李兰宏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李兰宏在省住建厅主要分管扶贫工作,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是他理应投入主要精力、加以重点关注的领域。2018年6月,省住建厅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份3200余字的文件,并未结合全省扶贫领域危房改造实际,内容不全面、未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流于形式。

    以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分级负责制度为例,在“上下一般粗”的表述下,分级管理职责并不清晰。除了村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危改申请资料的“搜集、审核、整理和上报工作”外,省建设厅、市(州)建设局、县(市、区)建设局、乡(镇)等四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主办部门的职责如出一辙。

    “有些内容表述专业性强,工作人员和农户理解起来存在困难,有些表格需要村乡县市四级签字、四级盖章背书,形式上层级负责,实质上市一级对村一级情况并不掌握,签字盖章流于形式,给工作落实增加了负担,导致基层干部和农户反映较多。”甘肃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参考借鉴了外省相关格式范本,分户档案主要内容包含4个方面21项,汇总档案市县乡三级内容合计37项、省级8项,程序环节多,需要逐户填表、动态跟踪管理,乡镇干部和县级住建部门工作力量有限,填表建台账占用大量精力和时间,令人不堪重负。

    一名参与危房改造工作的乡镇干部说:“表格报送了10遍才过,政策三天两头变,让基层乡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危房改造国家有统一的住房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基层干部也都录入完成了,为什么还要建纸质版档案?一户危改户的档案建成需要50多页,也就是要做一本书,村镇县还要到市上盖公章。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哭笑不得,这是典型的劳民伤财!”

    朝令夕改,短期内密集出台四份文件

    2018年4月27日,省住建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遗漏和新增危房、已改造房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于5月底前建成台账。

    5月17日,省住建厅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进一步复核存量危房底数,于5月底前报送台账。

    6月5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将台账以建设、扶贫、民政、残联4部门文件形式,经市(州)党委书记、市(州)长签字后于6月20日前报送;台账内容方面,重新设计汇总表格,取消了4月27日要求的台账。

    6月15日,又一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再次全面开展危房排查鉴定,按照6月5日通知标准,于7月5日前报送台账。

    “危房改造台账涉及面广,基层工作量大,省住建厅在安排部署工作时不顾基层工作实际,频繁发文,时限要求紧,短期内调整内容格式,对基层工作考虑不周、统筹不够,政策要求缺乏系统性、计划性和前瞻性,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党中央三令五申要简化审批程序、为基层减负,危房改造为什么还要人为制造这么多障碍?这是很多基层干部心里的疑问。

    “我省在住建部2017年全国考核中排名倒数,主要问题就是考核档案存在严重漏项缺项,其中有九项是零分。”面对办案人员,李兰宏“交了底”:“基层整体负担比较重、工作量大,确实存在部分工作程序倒置,先危房改造、再补充完善资料的情况。”

    至于短期内密集出台的四份文件,他的解释是:“时间紧、任务重,想要尽快推动工作,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危房改造工作的困难估计不足。”他也承认,因为“工作不实不细”,“确实给基层落实工作带来了一些困惑和混乱”。

    其实,李兰宏深知危房鉴定工作“需要用脚去丈量,到现场去看,应留足时间”。在执行层面,省住建厅内部也并没有硬性要求一个月内上报,而是三个月内即可。那么,通知里为什么定为一个月?他的考虑是“害怕基层一拖再拖,是一种策略”。

    甘肃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认为,李兰宏负责全省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统筹安排不力,不顾工作实际,加重基层负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对相关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时任处长贺建强没有吃透国家政策精神,缺乏对省情县情的深入研究,对工作节奏和力度把握不准,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简单,违反工作纪律,对问题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019年7月15日,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兰宏党内警告处分。同月,贺建强被省住建厅党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工作岗位相应做出调整。

    对于组织上的处理,李兰宏表示:“要及时改、坚决改,以从严从实从细的作风把工作做好,激励自己迎难而上。”

    重形式、轻实效,脱离实际、不深不细,政策落实大打折扣

    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工作,既是脱贫攻坚重点工程,也是重大民生工程。今年3月,住建部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

    此前,个别地方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时,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履行相关职责时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侵蚀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危房改造指标优亲厚友、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费用等。细究下来,都与形式主义不无关联,归根结底还是落实上级要求重形式、轻实效,脱离实际、不深不细。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通报:界首市芦村镇穆寨村包村干部张磊在危改项目核验中搞形式、走过场,错误将王某房屋作为任某危改项目拍照上报,致使任某虚假申请、违规获得危改资金1.3万元。今年1月,张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2019年10月,云南省马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检查组向当地反馈“老张坡上组建档立卡贫困户何某某户重建住房一楼墙洞未封堵,二楼有人居住但无门无窗”。驻村扶贫的该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柏绍云和四级主任科员李波负责整改落实。二人不仅没去实地解决问题,反而虚报整改情况,以一张已封堵墙洞的砖墙照片和“经核实,二楼无人居住”的回复“交差了事”。同年12月,柏绍云、李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论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结果自然与预期成效相距甚远。

    “监管不到位,以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缓慢、改造不到位不彻底、改造质量不高;违规收取改造保证金,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作风不实,执行政策、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重复享受政策、优亲厚友;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加华告诉记者,从近年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来看,涉及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问题线索占比高达20.23%。

    此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栋房”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危房改造,也有所发现。湘西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向兴刚介绍,一是由于各地各村具体情况不同、部门工作人员素质差异,危房改造对象识别、危房等级评定难以准确把握;二是部分群众对危房改造政策有误解,有的违规加层,有的不愿意拆旧改造;三是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四是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其中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苗头,引起了他的注意:“主观上看,干部作风不实、担当不够,使得对象审核把关、问题排查整改没有落到实处,个别干部在当地摘帽后有松懈思想。客观上看,危房改造面对千家万户,具体问题复杂,确实存在一定难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指出,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形式主义,除了部分党员干部党的宗旨意识淡漠、党性不强等问题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各地危房改造情况不同,一些政策却缺乏针对性,很难“对准”某个具体的村或户,具体执行与制度设计存在较大差距。“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干部就可能会采取形式主义的办法来应付。”蒋来用认为。

    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监督

    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后,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再次约谈现任村镇建设处负责人,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推动各类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此前,该纪检监察组就已通过向厅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制定《关于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落实力的具体措施》,向李兰宏发出《落实省住建厅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整改工作的建议》,督促村镇建设处建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等措施,积极推动以案促改。

    截至目前,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会议同比减少50%以上,发文数量减少50%,督查检查考核减少60%。农户信息填报一律统一口径,采取网上直填直报。除纳入国家计划的危改任务严格落实“一户一档”外,2019年省本级冲刺清零新筛查危改任务不再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并由各地因地制宜自行简化档案内容。

    “会议少了、制度严了,文件少了、含金量高了,督查检查考核少了、服务帮助多了,真正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研究工作、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上。”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强化督战作用,党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发挥,危房改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效果明显增强,确保了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决战决胜之年,必须有决战决胜的姿态。让危房户真正住上安心房,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如何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见效?毫无疑问,“监督”必不可少。

    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要压实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始终,融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监督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地见效,惠及更多的贫困群众。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