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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强化民生服务领域廉政建设 积极预防“微腐败”

2018年7月9日 09:24  来源:奉贤区纪委监委 选稿:曾炟

原标题:奉贤:强化民生服务领域廉政建设 积极预防“微腐败”

  今年以来,奉贤区纪委监委通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民生服务领域的廉政建设,促使各基层党委、纪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预防“微腐败”,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预防民生服务领域“微腐败”,关键在于将廉政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之外。区各基层单位党委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在基层落实,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把压力传导到位。如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0多名党员干部与公司党委签订“八小时之外自我约束承诺书”,承诺不做明令禁止和加强监管的十种行为,多做提倡的六种行为。同时公司党委还明确,将按照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年底考核范畴,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崇尚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

  预防民生服务领域“微腐败”,必须让自查自纠成为常态。区各基层单位党委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狠抓日常监督、自我监督。如在上水奉贤公司内部近期就开展了一场针对财务行为专项领域的纠正新“四风”问题的自查自纠行动,公司组织涉及财务领域的人员,认真学习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立足自身岗位,逐款逐项地进行自查,共查找出3大类5小项问题,目前均在积极落实整改。

  预防民生服务领域“微腐败”,重点需要管住“微权力”。区各基层单位党委积极建立配套工作制度严管“微权力”,倒逼领导班子夯实责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形成有效问责。如区市场监管局制发《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针对决策执行、窗口服务、行政执法、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涉及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9种问责情形,并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从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直至责令辞职、辞退解聘等9种问责方式。问责决定一旦作出,将同步取消涉事单位及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