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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关键少数,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

2018年7月9日 09:24  来源:解放日报 选稿:曾炟

原标题:紧盯关键少数,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

  上海是国有企业重镇,处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前沿,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近日,上海公布施行的《关于市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再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扎牢制度笼子,释放出抓住“关键少数”、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强烈信号。

  对标中央精神,紧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一“关键少数”。继2015年本市出台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后,《办法》进一步聚焦国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担负着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任,重要岗位人员又是经营管理相关业务活动的直接执行者和操作者,为此,《办法》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既管住市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又通过要求企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把本级及下属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纳入范围,体现出监督管理聚焦精准、重点明确的特点。

  着力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密。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制度基础上,《办法》与正在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国有企业领导违纪处分的条款相衔接,在领导人员行使经营管理权的业务范围内有针对性地提出“七个不得”的行为限制,并提出一系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预防性举措。2017年,上海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管国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作为《实施意见》的配套性制度,对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作出规范,有利于促进国企领导人员正确履职,有力保障国企改革发展。

  制定国企领导廉洁从业“负面清单”,充分激发国企领导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办法》“七个不得”的行为限制,确实为广大国企领导干部划清了“红线”、标明了“底线”。“负面清单”之外,凡是文件没有禁止的,大家都可以大胆闯、大胆试,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国企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上海将继续紧盯国资国企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树立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的鲜明导向,积极营造“亲”“清”的改革发展环境,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在面向全球面向未来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办法》的制定和出台正当其时,将进一步激发上海紧盯“关键少数”、扎紧制度笼子的再实践、再探索,以全面从严治党新作为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