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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

2018年7月3日 14:46  来源: 金山区纪委监委

    近年来,金山区纪委立足监督专责,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动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助力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四责协同”联动运行。区纪委积极协助区委拓展落实主体责任的抓手和载体,制定“1+4”工作方案,即党委层面制定一个年度重点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形成一份承诺书、一张风险排查表、一张推进表和一张防控管理评估表。将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内容分解为6大项、16小项,逐项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拟定全年24项主要活动安排。区领导带头认真梳理排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风险,梳理风险点并报市委和市纪委备案。根据金山实际研究制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对全区领导干部厉行勤俭节约等6个方面27项工作予以相应规范。

    二是强化“两个责任”考核,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区委对“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表”等进行研究完善,修订出台《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把成立纪检监察组织的所有区管单位作为被考核对象,对56家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考核。同时依托“两个责任”考核平台,通过提升分值占比,明确传递考核的“勤廉一体”正面激励作用,激发基层干部的担当精神和创新活力。

    三是倒逼监督责任落实,推进自办案件“去零化”工作。区纪委将自办案件“去零化”作为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有力执纪的重要抓手。去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中有23家单位实现自办案件“去零化”;在“11+3”家单位推行自办案件“季度去零化”,其中朱泾镇、廊下镇、张堰镇、金山卫镇、国资委、教育局等6家单位实现季度自办案件“去零化”。通过自办案件“去零化”工作的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得到有效提升。

    四是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推动第一种形态成为监督执纪工作新常态。区纪委主动配合党委开展工作,推动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和所在单位党员干部信访问题等亲自谈话,谈话数量、范围等均有大幅增长或扩大,起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同时主动加强与区各级党委和党的工作部门的紧密配合,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今年1~4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占78.9%、第二种形态占19.3%、第三种形态占1.8%,“四种形态”呈现“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合理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