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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庙镇:积极开展“四责协同”机制建设

2018年8月3日 10:14  来源: 崇明区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崇明区庙镇党委紧抓“责任制”牛鼻子,积极开展“四责协同”机制建设,镇纪委加强制度设计、抓牢过程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协助镇党委压实治党管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

    统筹谋划,强化顶层设计。镇纪委协助镇党委认真设计了庙镇《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工作意见(试行)》《建立“四责协同-责任闭环”的工作方案(试行)》《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将“四责协同”由思想理念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工作,夯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基础,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明晰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将镇、村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使班子成员履责内容更加清晰。“问题清单”回答“重点解决什么”“如何有效解决”,聚焦管党治党急需补齐的短板问题,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干部提出,以项目化方式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分管领导或纪检组织研判,最后党组织审定;“责任清单”回答“谁来领衔解决”,把责任压实到职能部门和相关干部身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自觉。

    全程监督,盯紧履责过程。镇纪委协助镇党委加强制度设计,抓牢全过程监督。制定“3+X”会议制度,确保全年召开3次党委专题会议,并赋予纪委“动议权”,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提议党委不定期召开研究、评议和推进会议;在履责监督上,严格落实“2记1评”工作机制,信息化记录履责情况、记录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发生的违纪问题,开展“两报告”、履责约谈和述责述廉,做到责任落实日常对账,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严肃追究,推动责任落实。镇纪委加强履责考核,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如,探索建立微巡查制度,针对部分村居、单位存在的重视不够、不抓不管等问题以及违纪违规问题,予以严肃问责。同时,明确2018年起对年度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提醒,对连续三年排名靠后的提请镇党委作出组织调整,截至目前,已对2个村党支部、6名村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加大问责力度,积极开展相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同步问责,党组织、纪检组织同步问责和党政同步问责等“三个同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