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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扎实推进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

2018年8月9日 10:27  来源: 松江区纪委监委

    近期,松江区纪委监委坚持“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的工作理念,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

    一是调整思路,提早筹划,做好前期准备。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戚玉箐强调处分是手段,教育是目的,要求把回访教育作为考察受处分人员悔错改错情况、检验处分综合效果、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工作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前,回访人员在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了解违纪错误事实、受处分人员对错误的认识等情况,结合受处分人员的违纪动机、成长路径,准确把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特点,讲究谈话策略,提高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区分情况,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纪委监委对回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全过程跟踪,及时作出指导。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干部,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回访,科学运用回访结果:对年纪比较轻、受到轻处分、一贯表现良好、下一步有可能继续提拔使用的受处分人员,由审理室会同组织部共同回访,为干部廉政意见回复提供参考,为执行容错纠错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对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已设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由审理室会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回访,便于派驻机构及时掌握情况;对国资国企领域受处分党员干部,由审理室会同区国资委纪委开展回访,便于区国资委纪委加强对国资国企干部的了解和监管。

    三是健全措施,注重实效,创新工作方法。为全面细致地了解受处分人员情况及诉求,切实解决问题,防止回访工作走过场,回访工作做到“三必谈”:本人必谈。通过与受处分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等情况,听取其对处分问题的反思和认识,并通过谈话促使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提升对工作和生活的信心。分管领导必谈。必要时视受处分人员的岗位性质,与其个别同事、下属谈话。纪委书记必谈。通过与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纪委书记谈话,了解被处分人员是否有新的违纪行为或不良反映,强化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