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首页 > 上海纪检

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宝山在行动

2018年9月13日 17:06  来源: 宝山区纪委监委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宝山区第一时间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全面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并把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抓学习传达,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新修订的《条例》颁布后,宝山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穿到当前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近日,宝山区委召开区委常委会暨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高飞在会上就《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和亮点等做了专题解读。区委书记汪泓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对标看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讲政治”和李强书记“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到具体行动、具体工作上”等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条例》的过程变为全区各级党委中心组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抓宣传教育,切实把《条例》的学习延伸到基层。宝山区纪委监委通过办公业务网、微信群等载体,第一时间推送新修订的《条例》原文及相关内容,同时发放《条例》单行本,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通过“个人深刻领会学、机关支部集中学、机关党委专题学”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同时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配合、协助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把《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内容。主要通过开展“三个一”活动,确保《条例》宣传贯彻落到基层。即:举办一次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一次“滨江清风”宣讲活动,通过讲师团深入基层集中宣讲,使党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编撰一期《宝山廉政动态》学习专刊,要求全委干部学思践悟,把《条例》作为案头工具、掌中手册,立足本职工作联系实际,在执纪审查工作中严格运用见实效。

    抓贯彻落实,切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宝山区委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立足管党治党职责,做细做实责任梳理分解、责任协同传导、责任考核追究三项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完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在全市首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制、建立廉政风险抄告制度、制定处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始终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保持区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近日,召开宝山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大会,下发《宝山区委关于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436”责任落实体系,推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闭环,扎实推进“四责协同”的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引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把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势能转化为推动责任全面落实的动能,形成管党治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推动宝山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