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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向这5位同志颁发了聘书,他们将发挥怎样的重要作用?

2018年9月13日 08:16 

    9月12日下午,上海市纪委监委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廖国勋为叶青、叶必丰、刘宪权、周敬青、盛雷鸣等5名首批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强调市纪委监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坚持向党中央对标看齐,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齐心协力、密切合作,让法律顾问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推动上海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廖国勋指出,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一是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市委在推进依法治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方面率先垂范,李强同志强调,要使法治成为上海制度竞争力的核心标志。二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双重专责机关,既要执纪,又要执法,体现纪法衔接、纪法贯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监察法的制定实施,使纪检监察工作站上了新的起点,也对我们依纪依法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设立法律顾问,有助于增强纪委监委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惩治腐败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有助于回应社会关切,释放强烈信号,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

    廖国勋要求,要齐心协力、密切合作,让法律顾问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法律顾问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智囊团”和“助推器”,要深入研究监察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涉法疑难复杂问题,要参与本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审核把关。担任法律顾问既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找准工作切入点,树立良好形象,使法律顾问成为一张“亮丽名片”。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办公厅、组织部要做好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联络沟通。机关各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运用好法律顾问资源,虚心听取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向法律顾问咨询作为工作习惯培养起来,努力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上下功夫,推动上海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叶青同志代表法律顾问作了发言,表示要保持高度政治自觉,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大局,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顾问”职责,做法治反腐“助推器”,为上海纪检监察改革提供法律支撑。

    市委副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马乐声主持会议,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戴骅宣读聘任决定,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孟文海,市纪委常委陶泓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办公厅、组织部、研究室、法规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