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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 “一案双查”推动责任落地生根

2018年8月21日 10:00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笔者近日从上海市静安区纪委监委获悉,静安区家庭计划指导中心原职员王毅,在其负责的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初核、制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虚列补助人员名单,套取补助资金9万元,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这是自静安区监委成立以来,首例因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经法院判决的案件。

    据了解,在审查调查中,静安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案双查”,第一时间启动倒查追究机制,对指导中心两名负责人的失职渎职行为分别予以立案,并作出相应处分。同时,区监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区卫生计生委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其举一反三、加强监督。

    “从以往查处的违纪案件看,如果只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没有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或者有些即使追究了,但因处理偏轻而达不到惩戒效果,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一些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对履行自身职责产生‘可为可不为’的麻痹思想。”静安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全区发生的违纪问题,认真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充分体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