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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

2018年9月20日 09:09  来源: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近日,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各综合监督单位纪检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同志围绕新旧条例对比、纪法衔接等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导读。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毛云琪就学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

    一要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要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充分了解修订的重大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新修订的《条例》是“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集中体现和反映,将《条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工作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学,与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结合起来学,与党章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学。

    二要把纪律要求体现在纪检工作的全过程,突出对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对“七个有之”时刻保持警惕,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在工作中运用好“四种形态”。要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各单位纪检干部要敢于担当,推动本单位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对腐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让监督“长齿”、纪律“带电”,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三要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各单位纪检干部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学习宣传,让党员了解为什么要改、改了什么,将学习过程变成加强纪律意识的过程。同时要将本单位学习《条例》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及时跟踪了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四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各单位纪检干部要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坚持原原本本与联系实际学,把“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统一起来,在工作中时刻紧绷思想上的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