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2日 09:00 来源: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选稿:朱燕亮
近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通过召开组务会,驻在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会议等,积极部署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并组织专题学习会,开展讨论交流。
纪检监察组组员纷纷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和纪律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标尺。
一是要在突出政治性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新时代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建设统领的根本要求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自学、精读、研读,加深理解,提高政治站位,掌握"看家本领",督促驻在部门加强《条例》的学习,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是要在突出针对性上下功夫。要把《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准绳,融会贯通在工作之中。紧盯驻在单位重点部门,从严要求,加强监督。围绕"六大建设"、加强纪律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紧盯关键岗位,约谈访谈。细化落实"四责协同",督促驻在部门坚持标本兼治、严管厚爱,加强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督,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化为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日常习惯。
三是要在突出严肃性上下功夫。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率先垂范,正人先正己,严格自律,按照纪律部队的要求,模范执行《条例》,严防"灯下黑"。要敢于监督,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突显纪律的刚性,违纪必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