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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学习贯彻《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8年10月11日 13:42 

    近日,党中央新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释放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通过对照读、反复学,深切感受到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深化学习贯彻《条例》,必将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与党同心同德、高度一致,不是空洞的口号,也不是简单的表态,而是发自于内心的坚定,付诸于行动的执着。《条例》把政治纪律提升到新的高度,要求各级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划出政治标准“硬杠杠”、细化政治纪律“红条条”,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对标看齐意识,以保持一致的态度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零偏差”“不走样”。根据《条例》要求,奉贤区针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开展首例留置调查;盯住少数党员干部贯彻中央环保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不放,对5人进行严肃问责,在全区引起极大震动,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深化学习贯彻《条例》,必将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纪律规矩意识。实践证明,法律红线之所以受到践踏,往往是纪律底线的一退再退。《条例》特别强调,要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归根结底,就是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杜绝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现象,防止先违纪、后触法的“破窗效应”,筑牢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防火墙”。为此,奉贤区委相应建立正面清单+负面惩处的行为引导机制,沟通+对接的问责移送机制,“两必谈”+“一必查”的责任追究机制,述责+评议的考核评价机制,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底线铭记于心、践诸于行,用更严的标尺约束言行举止。

    深化学习贯彻《条例》,必将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激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工作热情。严肃惩处与激励担当是辩证统一的。《条例》全面梳理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具体现象,对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力,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方面,都旗帜鲜明提出惩处意见,为履职尽责、清正廉洁划出清晰底线,在敢闯敢干、懒做滥为之间设立明晰界限,不断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奉贤区委以《条例》颁布为契机,制订出台新时期促进党员干部敢担当、敢作为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树立“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严惩腐败行为”鲜明导向,极大释放了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热情。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一丝不苟深学细研、一章一条细照对比、一分不差笃行督办,推进《条例》落地生根,真正让制度“带电”,让铁规“长牙”,切实把制度规范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劲动力和治理效能。(奉贤区委书记 庄木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