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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四项机制规范监督执纪工作

2018年10月15日 08:45  来源: 市纪委监委驻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

    近年来,驻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紧密联系实际,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努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建立健全“归口+集中”的源头把控机制。在充分考虑基层单位办案力量不足等因素的情况下,研究制定了《问题线索集中受理的管理办法(试行)》,归口所有举控类问题线索,均由纪检监察组集中受理,统一录入信访系统,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坚持一个口径受理、一把尺子衡量,防止问题线索流失或处置方式不平衡的情况发生,做好源头把控工作。

    建立健全“报告+讨论”的集体研判机制。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办公会,重点听取问题线索受理和办理情况,并进行集体研判,将研判机制贯穿于问题线索查办的全过程。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调查组每周汇报进展情况,开展案情分析,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为固化集体研判成果,每次研判会结束后,均形成会议纪要,相关负责人逐一审核后签发。

    建立健全“分工+合作”的内部协作机制。内设2个纪检监察室,根据工作实际,将执纪审查、案件管理、问题线索受理和执纪审查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划分。2个纪检监察室在工作中按照既各司其职又协作配合的工作模式,提前介入需要重点研究和分析的问题,从审理角度对调查取证和定性处理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执纪审查工作质量。

    建立健全“流程+标准”的规范运行机制。纪检监察组通过拟定《执纪审查操作流程》,细化明确从问题线索受理、执纪审查到执纪审理三个阶段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实现内部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化、标准化。在集体研判确定处置方式的基础上,根据线索反映的内容,进行分类处置,分别确定由纪检监察组直接办理、抽调人员办理、牵头办理等方式进行调查处置,确保执纪审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