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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学深悟透《条例》内容层层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1日 10:14  来源: 松江区纪委监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后,松江区第一时间下发通知,在全区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求各级党组织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新版《条例》,推进松江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条例》学习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近日,松江区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听取《条例》辅导报告,重点学习了《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主要特点,以及有关条款解析等内容。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戚玉箐,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洁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刻领会这次《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全区上下要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高度重视新修订《条例》学习,并用以指导实践,为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和政治保证。

    二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切实提升全区纪律教育水平,促进全区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条例》内容。全区上下要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以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和学习力度。同时,要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要主动担负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促进《条例》在松江得到贯彻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根本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实际成效。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修订《条例》为重要标尺,对标对表,以上率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挺纪在前,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形成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