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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加强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2018年10月31日 09:00  来源: 虹口区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虹口区委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国企党建工作的相关部署,严格要求区国资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党建工作中,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力度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确保国资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区委要求,区纪委监委针对近年来区国资委、区属国有企业在区委巡察、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等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区国资委在问题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关于进一步加强虹口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区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试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虹口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等九项制度,进一步架起制度的“高压线”,不断提升国有企业运行管理中廉政风险防控的效果。

    《关于进一步加强虹口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四责协同”机制等方面对国有企业进行规范,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负面清单,进一步划清纪律的“底线”。《关于区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七个不得”行为限制。此外,结合区委巡察中发现的区属国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使用有关费用中存在的问题,区国资委经深入调查研究、反复修改完善,修订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虹口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聚焦履职待遇方面,调整了有关规定,细化明确了培训活动和会议费用的管理要求;聚焦业务支出方面,明确了业务招待费用标准和外出公务活动的具体管理要求;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扩大了企业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划清了“红线”。

    同时,区纪委在协助区委推进处级单位“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过程中,指导督促区国资委认真排摸出国资管理过程中的公务用车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出台了相应制度加以防控。其中,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对车改后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安全管理、预算管理、租赁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并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对加强合同签订管理,严把合同期限关,完善合同审批流程,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作了明确。此外,还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本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区管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为虹口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改革发展中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重要的纪律保证和制度保证。

    今年开始,虹口27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每年将填写防止利益冲突有关情况登记表,对遵守“七个不得”行为限制作出书面承诺和说明。区国资委已督促全区6家区属国有企业制定完成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实施细则。为保证制度执行的准确性,近日,区国资委组织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国有企业党办负责人、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培训,对今年本区新建新修订的制度逐一进行了解读和辅导。

    “在区委、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区国资委今年新制定、修订的一系列制度,是对我们的真心爱护和保护,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表示。

    “区委为进一步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确保国资国企健康发展,今年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今后,对于区属国有企业违纪违规的,领导人员违反‘七个不得’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我们将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虹口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虹口区委、区纪委监委将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督促检查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虹口区属国有企业运行管理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