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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深化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

2018年12月6日 09:45  来源: 宝山区纪委监委

    领导干部对新思想新论断掌握不深的问题,可以用一份访谈记录和一份会议记录来说明;乱发钱物的问题,可以用一份财务支出票据和发放清单来证明;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可以附上一份合同来佐证……这是宝山区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制作问题底稿的场景。今年以来,宝山区委巡察办出台“宝山区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对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的原则、流程作出具体规定,一一对应、闭环管理、无缝衔接推动问题整改。

    “我区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在原有做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深化。坚持‘一问题一清单,一问题一研判,一问题一移交,一问题一督办’,包括了问题底稿的形成、问题的研判、移交、处置和跟踪督办等,实现了对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宝山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巡察中,宝山区委巡察组组员就巡察中所发现的问题,填写“问题底稿清单表”,注明问题清单编号、问题来源、问题类型、问题概述和支撑材料目录,由区委巡察组副组长签字复核,区委巡察组组长签字确认,并附上佐证材料,便形成清单式的问题底稿。对于形成的问题底稿,由区委巡察办牵头召开研判会,逐个进行集体研判,确定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移交、向其他相关单位移交等处置方式。今年,宝山区委开展3轮18家党组织的巡察,共形成问题底稿698份,区委巡察办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3个。同时,宝山区还将问题底稿制向街镇园区的“二级巡察”延伸。

    宝山区对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开展闭环管理,既提高了巡察的质效,又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整改打下了坚实基础。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说:“推行问题底稿制,改变了过去只反馈巡察报告、整改只交一份整改报告的做法,现在反馈巡察意见时,既有巡察报告,又有问题清单,巡察办还对问题进行逐项跟踪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于未按期整改或未及时处理的问题线索,出具书面提醒函予以催办,并视情开展巡察‘回头看’,从而形成闭环管理,推动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