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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的故事】改革未有穷期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访上海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察局原局长韩坤林

2018年12月11日 15:00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回眸40年光荣历程,在纪检人坚定前行的步履中,每一位纪检人都收获了独一无二的记忆,书写了精彩纷呈的故事。

    随着“回眸40年·纪检人的故事”主题征稿活动火热开展,全市越来越多的纪检干部纷纷来稿,为我们讲述了一段段饱含温情的故事。我们将陆续选登优秀征文作品,带您一起回顾时光,重温那些难忘的回忆!

    初见韩坤林,是在2018年上海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首次召集的老干部座谈会上。虽然已是耄耋之年,但他仍然精神矍铄,思维敏捷。

    这个有着45年党龄、64年工龄的老同志,曾担任过上海市南汇县县长、川沙县县长、市监察局局长、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见证了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变革,也见证了党的纪律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波澜壮阔的历程。

    两度见证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在韩坤林的履历中,有着许多“第一”的光环,最让他引以为豪的,便是全国第一个监察局局长兼纪委副书记。

    “我在1992年3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监察局局长,当月又被市委任命为市纪委副书记,这一任命在全国开创了监察局局长兼任纪委副书记的先例。”说起这事,韩坤林的思绪不觉飘到了1992年的那个初春。

    那是一个充满生机的春天,当小平南巡的春风吹拂到上海时,人们群情振奋,备受鼓舞。“思想更解放一些,胆子更大一些,步子更快一些”。这是小平同志看到浦东开发开放的成就后,对上海提出的殷切期望和要求。

    机不可失,时不我待。上海积极探索监察体制改革,便是当时上海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的一项举措。

    韩坤林回忆说,当时中央纪委有关领导曾问他,为什么既当监察局局长又当纪委副书记?工作是以监察局为主,还是以纪委为主?他说,市领导任命他为市监察局局长、市纪委副书记,明确交代他三项任务:一是工作在市监察局,二是参加市纪委常委的学习和各项活动,三是参与市纪委各项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定。

    “这一决定对监察工作很有利,可以及时了解市委、市纪委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更好地开展监察工作。”说起当年的决定,韩坤林忍不住翘起了大拇指。

    到了1993年初,党中央作出纪委、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重要决定。上海作为紧密型合署的试点,于1993年3月顺利完成合署办公,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的肯定。

    “当时,我们都有大干一场的豪情壮志,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韩坤林的两眼炯炯发亮。

    改革的航船不断前行,奋斗的目标愈加清晰。2018年1月,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上海全面如期完成市区两级监委挂牌组建,市纪委与新的市监委“再度”合署办公。

    当看到上海市纪委机关大院门口赫然挂着“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的牌子时,韩坤林无比激动,“这次改革的广度、深度、力度都是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无法比拟的,极大地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抓住“关键少数”从严管党治党

    改革未有穷期,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40年风云激荡,让韩坤林感触最大的,便是管党治党成效卓著。

    韩坤林说,改革开放40年,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大潮带来的各种思想冲击和物质诱惑,也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上海根据中央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全国率先抓住“关键少数”, “牢牢盯住509个局级干部”,在公务用车、住房、公款消费、公款出国(境)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等五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作了严格规定。

    “比如,在公务用车方面,改革开放以前,物质条件不是太好,公务用车的数量也少,当时领导上班都是几个人拼车接送的。90年代以后,经济条件逐渐改善,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也出现了。上海针对这些问题,根据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提出‘三不准’,即不准在调动工作后带走原所在单位的小汽车,不准接受企业、下属单位赠送的小汽车,乡镇党政机关的副处级以上干部不准在兼任工作以外使用兼职单位小汽车,并开展自查自纠,有力遏制了这股不正之风。” 韩坤林介绍说。

    “又比如,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方面,2000年,上海对局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问题明确提出“两不准”,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2001年,又对全市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行为进行规范,将全市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纳入监管范围,以制度约束‘关键少数’,管住手中权力。”韩坤林介绍说。

    2015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勉励上海在从严管党治党方面继续走在前列,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上海牢牢盯住 “关键少数”,从严管理干部,架起带电的“高压线”,扎紧制度的“篱笆”,让规矩发力,使铁令生威。

    2015年5月1日,上海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集中规范了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干部亲属和国有企业的市管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严格防范领导干部“一家两制”,从制度上堵住贪腐的“蚁穴”。

    作为国企重镇,上海紧盯国企重点领域,2018年6月出台了《关于市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试行)》,用“七个不得”为国企领导人员划清了“红线”,进一步织密制度的铁笼。

    “上海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比较发达、要素比较集中、市场比较活跃,其他地方没有碰到的问题,上海可能会先碰到,然而正是凭着一股‘摸着石头过河’的劲儿,上海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韩坤林这样总结上海从严管党治党的经验。

    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0年春风化雨。让韩坤林深感欣慰的是,40年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态日益呈现出一片“绿水青山”的大好风景。

    “维护党内政治生态,不能单靠纪委这只‘啄木鸟’来揪害虫,治病树,而要大家齐心协力,施肥绿化。”韩坤林打了个幽默的比方。

    韩坤林告诉记者,从1996年起,上海就逐步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市区两级领导都要带队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检查。

    然而,“砻糠搓绳起头难”。“刚开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一说到‘廉’字,最后总是绕到纪委的头上。”韩坤林对此颇为感慨。

    为此,1996年7月,上海印发了《关于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的规定》。1999年4月,上海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又下发了实施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内容、责任范围、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虽然有了制度,但从以往工作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时,还是会出现责任缺位、错位,甚至是越位的情况,有的还是由纪委‘包打天下’。”韩坤林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记者。

    为了明晰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上海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将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制度有机结合起来,2014年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责任清单,就是上海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生动实践。”韩老说,这些好的经验做法,他也是退休后在报纸上看到的。

    “然而,这也带来一些问题,看起来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但实际上,这个压力传导下去没有?每个单位都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到底是‘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呢?这些都值得深入思考。”韩坤林说。

    2017年5月,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上提出,要构建“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体系”。

    在实践中,上海各级党组织紧紧抓住“四责协同”中“协同”这个重音,在“知责明责”环节上,厘清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在“履责督责”环节上,强化纪委的监督检查,打通“纪委——班子成员——责任单位”的责任链条,把各责任主体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在“考责问责”环节上,加强履责考核,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通过打造环环相扣的责任闭合体系,有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看到“四责协同”机制推进以来,上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韩坤林满脸笑容,“管党治党不再是纪委一家的事情了,而是变‘一家做’为‘大家干’,从‘要我做’到‘我要做’。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是我做了这么多年工作看到的最喜人的景象。”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韩坤林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这一关键历史时刻,希望不断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作为、新气象,为改革开放再出发劈波斩浪、保驾护航。(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王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