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 13:48 来源: 宝山区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上海市宝山区委巡察办出台区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对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原则、流程进行具体规定,无缝衔接推动问题整改。
巡察中,区委巡察组就巡察中所发现问题,填写“问题底稿清单表”。其中注明问题清单编号、来源、类型、概述和支撑材料目录,由副组长签字复核,组长签字确认,并附上佐证材料,形成清单式问题底稿。
对问题底稿,由区委巡察办牵头召开研判会,逐个进行集体研判,确定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向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移交、向其他相关单位移交等处置方式。同时,宝山区还将问题底稿制向街镇园区的“二级巡察”延伸。
“推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改变了过去只反馈巡察报告、整改只交一份整改报告的做法。现在反馈巡察意见时,既有巡察报告,又有问题清单。巡察办还对问题进行逐项跟踪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未按期整改或未及时处理的问题线索,出具书面提醒函予以催办,并视情开展巡察‘回头看’,从而形成闭环,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