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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严格元旦春节期间公安队伍监督管理

2019年1月10日 08:52 

    近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格队伍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公安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相关通知要求,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公安干警,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强调“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聚餐、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地方特产”、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各类消费卡,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及巡察等部门要以紧盯节日期间各项违规问题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迅速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形成有力震慑。要依托12345热线效能监察和12389举报平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受理每一件违反“四风”问题的举报线索,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全市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队伍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各级公安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两节”期间顶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工作失责失察的,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典型、突出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