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首页 > 上海纪检

【清风时评】既要内化于心,又要实化于行

2019年1月15日 10:09  来源: 解放日报

    随着党内法规越来越健全,一个突出的问题摆在全党面前,那就是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的及时推进。很大程度上说,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的过程。

    宣传是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是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宣传学习教育具有如下特点:

    分类宣传有侧重。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一些党内法规简单直接、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记忆。例如,《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总共600余字,易懂、易记、易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281字;《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共1900余字。对于这些党内法规来说,展板、宣传画就能图文并茂地表达法规整体精神和具体要求。而另一些党内法规则体现出一定的系统性,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编、章、条、款、项、目一应俱全,对“六大纪律”所列举的违纪行为的规定具体而细化,便于和日常行为一一对应。对这一类党内法规,系统讲解和以案说纪的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合适。

    融入各项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以党内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带动和覆盖党内法规学习,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在这些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推动下,各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得以强化,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也做到了全覆盖。

    强化主渠道宣传效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作为基本课程,系统讲解党内法规的理论知识和行为导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自觉规范言行,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多方并举抓宣传。通过及时通报曝光违纪案件和处理结果,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示范效应。例如,通过《永远在路上》《巡视利剑》等专题节目的播放,以案说法,以事实说理,用先进典型的正面示范和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形象生动、鲜活真实地对党内法规及执纪监督整体态势进行宣传。又如,各级纪委在重要的节日节点,通过“发通知提要求”的形式,做好重要节假日的违纪预防宣传,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执行是关键

    领导干部是一面旗,要自上而下带头执行。党内法规的执行既是一场自上而下的依规治党,也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制定党内法规制度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狠抓法规制度的落实,向全党上下昭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作风标杆。

    纪检监察干部是一面旗,要忠诚干净、公正执法。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党员是一面旗,要以身作则、依规守规。党员践行党内法规,要明确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更要遵守党内法规,要比普通群众有更多的言行约束。党内法规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是更严格的言行标准。党纪党规明确党员干部不能做的,一定要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教化是目标

    宣传与教育相结合。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和落地的过程,是党内法规精神内化为信仰、外化为行为的过程。党内法规执行的实质是将党内法规的立规宗旨和抽象的文本规范,转化为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方式并产生实际效果的过程。通过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功能的发挥,使每一位党员形成稳定的外在行为取向。而稳定的行为可以成为共产党人的党性品格,最终汇聚成集体的党性品格。

    内化与外化相结合。内化于心和实化于行,体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的有机结合,也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既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思想建党的重要作用是使党内法规精神入脑入心,确立底线思维,存有敬畏之心。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党性品格的重要内涵。依规治党要求构建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工作都有规可依,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硬约束。内化于心要结合党内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来进行,实化于行也需要党员干部的认同感和自觉性为保障。(贺莉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