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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推动派驻监督全覆盖

2019年4月17日 09:25  来源: 长宁区纪委监委

    近日,长宁区举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大会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信亚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日前,长宁区委印发《关于长宁区纪委监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意见》,就推动长宁区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进行了部署。由区纪委监委设立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以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54家单位等进行党纪监督和监察监督,着力彰显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探头”和“前哨”作用。

    信亚东强调,一要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准确把握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二要认真做好各项衔接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牢记使命责任,及时与驻在部门协调对接,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延续性、严肃性。特别是要整改的事项必须盯到底,要处置的事项必须跟到底,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三是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牢牢把握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提高监督效能这一基本任务,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不怕得罪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监督“长牙”、纪律“带电”。四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