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 11:00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原总经理李杨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杨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送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长期收受他人财物,无偿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轿车、房屋装修等服务;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金融信贷业务、基建装修工程等项目招投标,打探和泄漏有关纪律审查内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杨勇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四个意识”,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靠金融吃金融”,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资源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亲而不清”,甘于被“围猎”;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毫无顾忌,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交通银行有关规定,经交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杨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