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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廉洁过节

2020年1月22日 08:46  来源: 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良好节日氛围,近日,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有关要求,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对确保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余涛在年底工作总结会上,要求机关全体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内法规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收受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红包(含电子)等礼品、礼金;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意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自觉维护政法机关良好形象,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在1月初党委会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严格遵守执法执勤用车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法律服务等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要正确处理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要崇廉尚俭、勤俭文明,严守职业操守和廉洁规定。

    市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琦在党委会上要求,全市监狱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关于廉洁过节的相关要求,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切实做到“不该吃的不要吃、不该拿的不要拿、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该办的不要办”,杜绝酒后开车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