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 09:01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要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近日,上海市闵行区委第四巡察组向该区七宝镇党委反馈了上一轮巡察情况,并提出建议。
此前,闵行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七宝镇进行常规巡察时,组中的机动组员发现在一起扩建工程中,施工方以将设计合同中的设计费计算基价由建安费用改为招标价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流程。巡察组综合研判后发现,镇党委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对工程招投标细节把关不严、制度落实存在漏洞、对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据此,对七宝镇党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机动组员模式是闵行区委巡察工作的新探索。
建安费用、设计费用基价……在巡察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单位时,基层巡察干部常会遇到一些专业领域问题,面临监督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闵行区委巡察办自2017年起推行巡察干部机动组员模式,为巡察组合理调配专业干部。
区委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闵行区委巡察办根据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和巡察监督重点,在为各巡察组固定配备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财务审计专业干部外,还从区经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区城投公司等单位选配3至4名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稽察等方面专业干部作为机动组员。
闵行区委巡察办主任张春燕介绍,与巡察组其他组员相比,机动组员具有“三同三不固定”的特点。“三同”是指同步明确工作职责、同批开展业务培训、同等要求监督管理。“三不固定”,一是进组时间不固定,机动组员不随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而是巡察组根据需要向巡察办提出需求后,由巡察办统一调配;二是与巡察组关系不固定,机动组员不隶属于某一个巡察组;三是被巡察单位不固定,每轮巡察机动组员不需巡察所有单位,只根据需要参与对部分单位专业领域情况的巡察。
“机动组员模式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专业干部资源得到有效运用,巡察工作的效率和成效也大大提高。”闵行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何文清深有体会,这些行家里手善于抓住问题关键“精准诊断”,同时,他们从专业角度提出“靶向治疗”的整改要求,让被巡察单位心服口服。(通讯员 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