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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细化制度压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

2020年6月24日 09:49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为推动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力和责任落实逐级递减这一问题,日前,上海市宝山区委制定出台《宝山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

    该区综合近几年区委巡察、专项督查、案件查办等情况,深入开展课题调研,从解决当前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实际问题出发,明晰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实现等关键内容,将管党治党“一岗双责”主要内容概括为担当“两个维护”责任、协助推进责任、教育引导责任、压力传导责任、纠治“四风”责任、防控风险责任、问题整改责任、示范引领责任等八个责任,强调责任落实中的权责一致、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原则,要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明确党委要发挥主体作用,领导统筹责任制工作,按年初、年中和年底三个时间节点,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的部署、督促和考核,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履责情况民主评议结果放入个人廉政档案。党委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一岗双责”的引领、支持和督促,促进责任传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实施好履责约谈制度和廉情抄告制度,协助党委推动落实“一岗双责”。

    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填报 “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由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明确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区处、科级单位班子成员,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倒逼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在基层真正落实落地,积极打造责任共同体。(上海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