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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怎样才能"长牙""带电"

2018年7月19日 16: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目前,各地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推动监督持续从严、全面发力,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有地方干部打来电话反映,与查办案件相比,监督的效果不直接、不明显,监督的威力还未充分彰显。对这一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调研,力求弄懂——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如何履行好这个职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对此,不少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必须加大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力度,同时拓展监督的“宽度”、延伸监督的“长度”。而做好这些,离不开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担当精神,这也是影响监督实效的重要因素。

    让监督“长牙”“带电”,首要的是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监督,重在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监督的前提。从现实看,目前一些地方执纪监督室主动性、创新性不强,过多依赖信访举报这一惯常方式,发现问题较少,且多是就事论事,监督效能尚未充分发挥。

    解决这一问题,应构建发现问题机制。比如,丰富发现问题的方式手段,执纪监督室主动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经常旁听”发现问题;组织专项监督检查、走访群众了解情况,“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沟通互动”发现问题,并且要用好政治生态研判、数据分析等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又如,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从各地情况看,这主要是与巡视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形成监督联动,织就监督的“大网”。监督“探头”多了,能发现更多问题了,干部就会习惯在监督中工作生活,就会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这就是震慑。

    发现问题是震慑,处置问题更是震慑,只发现却不处置,监督就做了无用功。让监督真正发挥出实效,离不开对问题的处置。据了解,有的地方执纪监督室对发现问题很上心,但碍于人情关系等因素,在处置上却高举轻放,导致对干部的处理“不痛不痒”,自然也难言监督实效。

    目前,不少地方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在发现问题后,主要采取谈话函询、实施问责、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通报曝光、记入干部廉政档案等方式处置。对需要进行初步核实或立案审查的问题,按程序移送审查调查部门。用好用足这些处置方式,让每一个发现的问题都有“下文”,监督的刚性力量就容易得到释放,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就能得到彰显。近期,山东一位执纪监督室干部就告诉记者,他对一名想给孩子办升学宴的干部谈话提醒后,这位干部不仅取消了酒店订单,还感谢纪委没有让他“在小错误上越滑越远”。从这件事中,这位纪检监察干部也感受到了监督抓早抓小的效果,收获了开展监督的信心。

    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有利于巩固扩展监督效果。如河北、福建、湖北等地规定,谈话不能“一谈了之”“见好就收”,接受谈话的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纪检监察干部要跟踪回访,既体现监督的力度,又彰显挽救的温度。在专项治理“微腐败”过程中,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不定期“回头看”,把各级党组织案件通报、警示教育、反思剖析、整改落实等情况纳入回访内容,督促党组织主动履行治理“微腐败”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同时全程跟踪记录回访情况,对责任不落实、警示教育和反思剖析不深不严等问题实施再曝光,倒逼基层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通过这种跟踪回访,纪委既把监督责任摆进去,又把协助职责摆进去,不仅有助于巩固扩展监督成果,还能逐步把制度约束的不能腐和启发人觉悟的不想腐向前推进,可谓标本兼治之举,理应成为让监督真正发挥实效的重要方式。

    如果说,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等于拓展了监督的“宽度”,那么,推动监督持之以恒、形成常态,就等于延伸了监督的“长度”。据了解,有干部认为监督效果不佳,一个重要原因是,有的地方执纪监督部门开展监督仅局限于一时一事,监督成了“一阵风”。这种情况下,侥幸心理容易冒头,一些问题极易反弹,监督效果自然打了折扣。让监督严起来、带上电,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之所以成效显著,成为一张亮丽名片,一个很重要的做法就是持续抓、长期抓,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这已上升为我们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在地方,成都市去年5月开展了“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行动结束后他们并未停下脚步,今年2月专门印发《成都市治理“微腐败”工作办法(试行)》,旨在常态化治理“微腐败”,让治理效果特别是群众的获得感可持续。可见,开展监督必须在“常”字上下功夫,推动监督形成常态,让震慑常在。

    工作都是靠人干出来的。具体到监督工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执纪监督室干部是否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担当精神和过硬作风,是监督能否发力生威、出彩见效的关键。目前,受到重办案轻监督的政绩观影响,及熟人社会带来的工作阻力影响,加之不熟悉、不研究监督的职责内容、途径方式,导致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三不”问题在少数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监督作用的发挥。

    怎样解决这“三不”问题?除了必要的学习培训外,考核的作用至关重要。据了解,目前已有地方就此进行了探索。河北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对执纪监督室的考核,可以看该室制定的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看谈话函询、召开会议、排查问题线索、研判政治生态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看平时表现,“比如,同样一批要督办的问题线索,有的执纪监督室半个月内就汇报了督办结果,有的室却迟迟不见回复,这能反映出不同执纪监督室的工作力度、态度、积极性”。

    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是考核发挥作用的关键。不少接受采访的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在考虑,今后将对考核中暴露出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或调整岗位;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导致监督乏力、流于形式的干部,必将严肃问责;同时对敢监督、会监督、真监督的干部,将给予正向激励,目的就是让纪检监察干部把监督责任扛起来,把监督抓出成果、做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