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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报:年中看进展用好问责利器压实“两个责任”

2018年8月22日 06: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选稿:朱燕亮

    “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违规报销中层以上负责人个人手机话费,违规发放节假日加班费,并设立‘小金库’用于报销因公产生的各项费用。该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红旗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7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予以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为解决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浙江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据统计,今年以来,浙江全省共问责党组织26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43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4人,相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6.4%、68.6%、37%。

    与浙江一样,各地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加大了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福建省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交叉检查和委托检查三种方式,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厉行问责。今年以来,共问责党组织22个、党员干部579人,其中厅处级干部260人。吉林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上紧责任链条。今年上半年,全省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4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8人。江西省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157起,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

    许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机制制度,进一步细化问责事项,规范问责程序,用制度压实“两个责任”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海南省纪委监委明确了24种具体问责情形,对问责启动、决定、申诉、执行等作出细化。云南省建立健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等制度,把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细化为28项责任清单,列出了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12项“负面清单”,让责任落实更加有针对性。

    在出台各项制度的同时,各地聚焦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精准问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从问题末端倒查责任,不断开掘问责深度。该省成立工作专班,对33个国定贫困县、21个区定贫困县进行单列管理,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今年上半年,全区共通报曝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20批次74起。江苏省强化生态环保领域专项问责,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地方党委政府履职不力的县市区,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方案,对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的地方,找准责任主体,督促实施问责。上半年,该省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14起、处理377人,同比分别增长164.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