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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继续推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1月17日 06:3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会议指出,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审查调查工作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2884件,比改革前三年(2014—2016)上升了28.5%。其中地厅级干部114件,上升62.9%;县处级1324件,上升93.3%;乡科级3912件,上升42.3%。共处分50476人,上升25.6%。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50名,其中红通人员10名。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

    2019年,浙江省纪委监委明确提出,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是安全发展、规范发展、高效发展、绿色发展和全面发展。一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着重发力,坚持重量更重质,扎实做好初核工作,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取得综合效果;深化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注重从查办案件中发现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并推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如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比较突出的现象,出台《浙江省防止领导干部房产交易违纪违法行为规定》;针对公款存放廉政风险,出台《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针对违规借贷比较突出的问题,出台《浙江省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规定》,从源头扎紧制度的笼子等。

    在审查调查同时,浙江省纪委监委还统筹把握时度效,坚持处理好宽和严的关系,注重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实现执纪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据悉,受政策感召,2019年全省主动投案人员为390人,比往年大幅提升。

    2020年,浙江省纪委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惩治腐败,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科技含量,着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审查调查干部队伍,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文佳)

    近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会议指出,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审查调查工作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2884件,比改革前三年(2014—2016)上升了28.5%。其中地厅级干部114件,上升62.9%;县处级1324件,上升93.3%;乡科级3912件,上升42.3%。共处分50476人,上升25.6%。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50名,其中红通人员10名。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2019年,浙江省纪委监委明确提出,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是安全发展、规范发展、高效发展、绿色发展和全面发展。一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着重发力,坚持重量更重质,扎实做好初核工作,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取得综合效果;深化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注重从查办案件中发现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并推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如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比较突出的现象,出台《浙江省防止领导干部房产交易违纪违法行为规定》;针对公款存放廉政风险,出台《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针对违规借贷比较突出的问题,出台《浙江省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规定》,从源头扎紧制度的笼子等。在审查调查同时,浙江省纪委监委还统筹把握时度效,坚持处理好宽和严的关系,注重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实现执纪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据悉,受政策感召,2019年全省主动投案人员为390人,比往年大幅提升。2020年,浙江省纪委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惩治腐败,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科技含量,着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审查调查干部队伍,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