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 16:0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杨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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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今年3月湖南省浏阳市监委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发送的《监察建议书》
12人接受审查调查,46人受到组织处理,17人被解除劳动合同,收缴违纪资金37.9万余元……这是今年3月湖南省浏阳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领域典型案件。随着75名涉案人员被查处,一场针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的“看病”整治行动正在展开。
75人涉案 超限超载治理领域的潜规则浮出水面
2019年11月,浏阳市纪委监委收到一条市公安局移送的社会人员汤某涉嫌向执法人员行贿的问题线索。
经查,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汤某通过收取违规货车司机每车每月3000元“保护费”,向其提供路政执法人员及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岗哨设置、出警巡逻动向等执法信息,帮助规避执法检查或者减轻、免于处罚。
汤某的这些信息从何而来?涉及的违纪违法人员竟多达75人。“为了获得相关部门执法信息,汤某多方网罗和拉拢治超执法人员,请吃饭、送烟酒,通过微信转账、送现金等,每次送出‘好处费’几百到上万元不等。”办案人员介绍。
2019年5月至8月,市交通运输局南区交通管理站执法队员邓某,利用担任路政执法队长职务便利,三次收受汤某现金共5000元;2019年8月至10月,时任浏阳市交通运输局东区交管站站长邱某两次收受汤某贿赂共16000元;2019年1月至10月,交通运输局南区交通管理站副站长李某多次索取并收受汤某财物共17500元,甚至在汤某未及时兑现“好处费”时,李某主动发微信“提醒”其“充值续费”……
拿钱“通关”、收钱“消灾”。据办案人员介绍:“一些执法人员拿了‘好处费’后,或通风报信,或睁只眼闭只眼,使检查形同虚设,处罚流于形式。”
考虑到涉案人数过多,2019年11月,浏阳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敦促有关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和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的通告》;2020年3月,市纪委监委又分别到两家涉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交代问题者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逾期不主动说明问题或欺瞒组织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的政策,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投案。
“这是我分两次收受汤某的2600元”“我接受了汤某3次吃请,折价600元”……会后2天内,相继有49人主动到调查组说明情况,上交违纪所得。根据违纪违法情节,结合主动说明问题情况,市纪委监委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分类处置、严肃处理。
对症下药 纪委监委制发监察建议书
“该案是我市超限超载治理领域的典型,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必须找准病根,系统整治。”在案件办理汇报会上,浏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秦跃平严肃指出。
一个行业,75人涉案,这背后有什么深层次原因?浏阳市纪委监委多次召开研讨会议,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暴露的超限超载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个问题症结逐渐明晰:
涉案单位治超人员大部分文化层次不高,日常工作中没有强化纪律的底线意识,内心认为收红包、接受吃请等小恩小惠不会触犯党纪法规。
治超部门没有强化对廉政风险点的管控,单位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差距,对一线执法人员缺少必要的廉政教育,疏于管理。
涉案单位虽然建立领导带队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但对治超人员的工作状态和8小时外的生活状况没有全面掌握,对隐藏较深的利益输送问题没有动真碰硬。
问题症结明晰后,浏阳市纪委监委对症下药,今年3月市监委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发送监察建议书。围绕案件背后思想、制度、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认真总结教训,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提高廉政教育实效,结合执法办案工作中腐败多发易发阶段和环节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警示教育;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筛查执法办案工作中易发违纪违法的岗位和环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此外,做好监察建议发出的“后半篇文章”,市纪委监委强化对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日常监管和廉政教育,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防止建议书不了了之。
以案促改 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痛定思痛、以案促改,相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情况,做到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针对执法队伍廉政风险高的岗位,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八条》《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巡查执法工作的通知》等,从执法程序、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要求,将巡查执法职责、环节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
注重抓长抓常,市交通运输局对中层干部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主动如实报告一份个人基本情况信息、组织召开一次科室廉政座谈会、签定一份中层干部廉政风险排查承诺责任书、设置一块“六个不准”纪律要求提示牌、每周组织集中开展一次廉政知识学习。
针对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市交通运输局坚持每周由一名局领导带头到所属单位、所管辖企业开展巡查日、谈心日活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通报、对谈心谈话中收集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充分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建设知识,强调作风建设要求。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追责问责办法》的基础上,层层压实各级的监督主体责任。
同时,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和治超管理需求,新增电脑远程监控非现场治超执法系统,对过境车辆实施24小时智能监控。“我们开发了‘浏阳治超在线’手机移动查询APP,信息中心人员可通过这一软件将非现场执法系统自动采集到的超限车辆信息发送给路面执法人员,及时拦截违法超限车辆。”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站点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
“严管才是厚爱,市纪委监委的监察建议书帮助我们找准‘病根’,鞭策我们以案为鉴,进一步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浏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杨雅玲图为今年3月湖南省浏阳市监委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发送的《监察建议书》12人接受审查调查,46人受到组织处理,17人被解除劳动合同,收缴违纪资金37.9万余元……这是今年3月湖南省浏阳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领域典型案件。随着75名涉案人员被查处,一场针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的“看病”整治行动正在展开。
75人涉案 超限超载治理领域的潜规则浮出水面2019年11月,浏阳市纪委监委收到一条市公安局移送的社会人员汤某涉嫌向执法人员行贿的问题线索。经查,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汤某通过收取违规货车司机每车每月3000元“保护费”,向其提供路政执法人员及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岗哨设置、出警巡逻动向等执法信息,帮助规避执法检查或者减轻、免于处罚。汤某的这些信息从何而来?涉及的违纪违法人员竟多达75人。“为了获得相关部门执法信息,汤某多方网罗和拉拢治超执法人员,请吃饭、送烟酒,通过微信转账、送现金等,每次送出‘好处费’几百到上万元不等。”办案人员介绍。2019年5月至8月,市交通运输局南区交通管理站执法队员邓某,利用担任路政执法队长职务便利,三次收受汤某现金共5000元;2019年8月至10月,时任浏阳市交通运输局东区交管站站长邱某两次收受汤某贿赂共16000元;2019年1月至10月,交通运输局南区交通管理站副站长李某多次索取并收受汤某财物共17500元,甚至在汤某未及时兑现“好处费”时,李某主动发微信“提醒”其“充值续费”……拿钱“通关”、收钱“消灾”。据办案人员介绍:“一些执法人员拿了‘好处费’后,或通风报信,或睁只眼闭只眼,使检查形同虚设,处罚流于形式。”考虑到涉案人数过多,2019年11月,浏阳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敦促有关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和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的通告》;2020年3月,市纪委监委又分别到两家涉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交代问题者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逾期不主动说明问题或欺瞒组织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的政策,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投案。“这是我分两次收受汤某的2600元”“我接受了汤某3次吃请,折价600元”……会后2天内,相继有49人主动到调查组说明情况,上交违纪所得。根据违纪违法情节,结合主动说明问题情况,市纪委监委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分类处置、严肃处理。
对症下药 纪委监委制发监察建议书“该案是我市超限超载治理领域的典型,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必须找准病根,系统整治。”在案件办理汇报会上,浏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秦跃平严肃指出。一个行业,75人涉案,这背后有什么深层次原因?浏阳市纪委监委多次召开研讨会议,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暴露的超限超载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个问题症结逐渐明晰:涉案单位治超人员大部分文化层次不高,日常工作中没有强化纪律的底线意识,内心认为收红包、接受吃请等小恩小惠不会触犯党纪法规。治超部门没有强化对廉政风险点的管控,单位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差距,对一线执法人员缺少必要的廉政教育,疏于管理。涉案单位虽然建立领导带队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但对治超人员的工作状态和8小时外的生活状况没有全面掌握,对隐藏较深的利益输送问题没有动真碰硬。问题症结明晰后,浏阳市纪委监委对症下药,今年3月市监委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发送监察建议书。围绕案件背后思想、制度、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认真总结教训,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提高廉政教育实效,结合执法办案工作中腐败多发易发阶段和环节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警示教育;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筛查执法办案工作中易发违纪违法的岗位和环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此外,做好监察建议发出的“后半篇文章”,市纪委监委强化对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日常监管和廉政教育,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防止建议书不了了之。
以案促改 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痛定思痛、以案促改,相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情况,做到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针对执法队伍廉政风险高的岗位,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八条》《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巡查执法工作的通知》等,从执法程序、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要求,将巡查执法职责、环节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注重抓长抓常,市交通运输局对中层干部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主动如实报告一份个人基本情况信息、组织召开一次科室廉政座谈会、签定一份中层干部廉政风险排查承诺责任书、设置一块“六个不准”纪律要求提示牌、每周组织集中开展一次廉政知识学习。针对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市交通运输局坚持每周由一名局领导带头到所属单位、所管辖企业开展巡查日、谈心日活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通报、对谈心谈话中收集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充分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建设知识,强调作风建设要求。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追责问责办法》的基础上,层层压实各级的监督主体责任。同时,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和治超管理需求,新增电脑远程监控非现场治超执法系统,对过境车辆实施24小时智能监控。“我们开发了‘浏阳治超在线’手机移动查询APP,信息中心人员可通过这一软件将非现场执法系统自动采集到的超限车辆信息发送给路面执法人员,及时拦截违法超限车辆。”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站点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严管才是厚爱,市纪委监委的监察建议书帮助我们找准‘病根’,鞭策我们以案为鉴,进一步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浏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