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 08:0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郑勇 通讯员 邓青 张华锐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图为该市纪委监委干部在讨论有关案情,研究部署发案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资料图片)
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在织密织牢监督网、做深做实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坚持整体推进和局部突破相结合,及时总结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将整改工作与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
深挖显性问题下的隐性、共性、深层次问题
“那曲市色尼区水利局原局长易刚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自治区档案馆(局)原党委委员、副馆长索南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多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督促相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这些案例既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也暴露出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存在制度空转、监管乏力等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自治区纪委监委注重深挖典型案例显性问题下的隐性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我们重点筛选如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在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漏洞。基于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入剖析,形成剖析材料,确保警示教育针对性、有效性。”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有关负责人说。
不久前,一则关于“日喀则市仁布县普松乡原副乡长尼玛央吉挪用家电家具补贴、套取挪用惠民资金”的通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通报显示,尼玛央吉在担任普松乡果措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7.7万元家电家具补贴挪作个人消费,还以虚开发票等方式,将6.7万余元驻村经费用于个人开支。最终,仁布县纪委监委给予尼玛央吉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同时,对时任普松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负责人作了诫勉谈话。
“很长一段时间,从上到下都无人过问这笔钱,我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逐渐放松了自我约束、滋生了贪念,把原本属于老百姓的钱据为己有。”尼玛央吉说。
办案人员深入分析发现,该案不仅暴露出尼玛央吉个人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纪法观念上存在问题,也反映出该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在选人用人、监管机制上存在漏洞和不足。为此,仁布县纪委监委在督促普松乡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时,深入挖掘该案涉案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背后有关单位主体责任缺位、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根源性问题,切实增强整改工作实效,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
“我们在以案促改实践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着力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突出针对性;强化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建章立制,突出实效性;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突出严肃性。”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办事处党委认真开展以案促改,深入分析本单位在体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完善各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医药费和财务报销流程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纪检监察组收到一份来自被监督单位——区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党委的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据了解,此前,西安办事处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两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给他人和自己违规报销门诊特殊病医药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该案暴露出有关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对关键人员、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监管力度不够、有效性不强等深层次问题,是推动整改的重点,为此,我们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提出了监察建议,督促该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在健全和执行制度上下功夫,强化源头治理。”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纪检监察组组长罗红介绍。
针对查办案件背后隐藏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及时向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列问题清单,推动案发单位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已成为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以案促改的常态。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20余份、监察建议书590余份、以案促改通知书100余份。
“通过监督检查,我们发现拉萨市空港新区公安局、柳梧新区站前派出所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研究部署不多不深不精准、少数案件侦办因制度机制不畅进度较慢、部门协作中梗阻等问题。”拉萨市纪委监委协同自治区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及时督促拉萨市公安局、空港新区公安局党委梳理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公共安全领域类似风险点,并先后6次向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发出以案促改通知书。
“我们按照通知书要求,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实施空港新区整治非法营运联席沟通机制,并将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有效降低了公共安全领域问题风险发生率。”拉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强化日常监督,杜绝整改重形式、摆样子、走过场
“整改台账里的各项措施都落实到位了吗?在整改中乡党委的主体责任发挥得怎么样?是否还有制度漏洞?建立完善了哪些制度机制?”日前,西藏自治区浪卡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以“回头看”的形式,对该县伦布雪乡卓热村“两委”班子套取项目资金的违纪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导,并要求伦布雪乡党委、纪委切实做到问题不剖析不放过、原因不深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以整改实效深化改革,把制度笼子扎得更加严密有效。
把以案促改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内容,既是固有做法,也是有益经验。去年年底,那曲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市人民医院住院结算处临时工次某失职犯罪案件及住院结算处公益性岗位人员西某、嘎某挪用资金犯罪案件,同时,针对医院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日常财务工作长期缺乏监管,对医院高危廉政风险岗位没有任何监管,制度形同虚设,特别是对“日清日结、日清月结”财务要求置若罔闻的问题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倒逼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
“我们把该项工作及时纳入了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届时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开展民主测评、座谈了解等方式,重点对排查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制度机制是否完善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该整改的一项不落、逐条到位。”那曲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监督发现以案促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成效不明显的,对问题排查不透、避重就轻、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明显廉政风险点始终未发现未消除、未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制度机制的,将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者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郑勇 通讯员 邓青 张华锐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图为该市纪委监委干部在讨论有关案情,研究部署发案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资料图片)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在织密织牢监督网、做深做实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坚持整体推进和局部突破相结合,及时总结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将整改工作与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
深挖显性问题下的隐性、共性、深层次问题“那曲市色尼区水利局原局长易刚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自治区档案馆(局)原党委委员、副馆长索南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多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督促相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这些案例既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也暴露出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存在制度空转、监管乏力等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治区纪委监委注重深挖典型案例显性问题下的隐性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我们重点筛选如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在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漏洞。基于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入剖析,形成剖析材料,确保警示教育针对性、有效性。”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有关负责人说。不久前,一则关于“日喀则市仁布县普松乡原副乡长尼玛央吉挪用家电家具补贴、套取挪用惠民资金”的通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通报显示,尼玛央吉在担任普松乡果措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7.7万元家电家具补贴挪作个人消费,还以虚开发票等方式,将6.7万余元驻村经费用于个人开支。最终,仁布县纪委监委给予尼玛央吉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同时,对时任普松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负责人作了诫勉谈话。“很长一段时间,从上到下都无人过问这笔钱,我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逐渐放松了自我约束、滋生了贪念,把原本属于老百姓的钱据为己有。”尼玛央吉说。办案人员深入分析发现,该案不仅暴露出尼玛央吉个人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纪法观念上存在问题,也反映出该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在选人用人、监管机制上存在漏洞和不足。为此,仁布县纪委监委在督促普松乡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时,深入挖掘该案涉案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背后有关单位主体责任缺位、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根源性问题,切实增强整改工作实效,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在以案促改实践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着力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突出针对性;强化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建章立制,突出实效性;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突出严肃性。”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办事处党委认真开展以案促改,深入分析本单位在体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完善各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医药费和财务报销流程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纪检监察组收到一份来自被监督单位——区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党委的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据了解,此前,西安办事处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两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给他人和自己违规报销门诊特殊病医药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该案暴露出有关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对关键人员、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监管力度不够、有效性不强等深层次问题,是推动整改的重点,为此,我们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提出了监察建议,督促该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在健全和执行制度上下功夫,强化源头治理。”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纪检监察组组长罗红介绍。针对查办案件背后隐藏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及时向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列问题清单,推动案发单位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已成为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以案促改的常态。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20余份、监察建议书590余份、以案促改通知书100余份。“通过监督检查,我们发现拉萨市空港新区公安局、柳梧新区站前派出所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研究部署不多不深不精准、少数案件侦办因制度机制不畅进度较慢、部门协作中梗阻等问题。”拉萨市纪委监委协同自治区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及时督促拉萨市公安局、空港新区公安局党委梳理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公共安全领域类似风险点,并先后6次向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发出以案促改通知书。“我们按照通知书要求,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实施空港新区整治非法营运联席沟通机制,并将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有效降低了公共安全领域问题风险发生率。”拉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强化日常监督,杜绝整改重形式、摆样子、走过场“整改台账里的各项措施都落实到位了吗?在整改中乡党委的主体责任发挥得怎么样?是否还有制度漏洞?建立完善了哪些制度机制?”日前,西藏自治区浪卡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以“回头看”的形式,对该县伦布雪乡卓热村“两委”班子套取项目资金的违纪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导,并要求伦布雪乡党委、纪委切实做到问题不剖析不放过、原因不深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以整改实效深化改革,把制度笼子扎得更加严密有效。把以案促改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内容,既是固有做法,也是有益经验。去年年底,那曲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市人民医院住院结算处临时工次某失职犯罪案件及住院结算处公益性岗位人员西某、嘎某挪用资金犯罪案件,同时,针对医院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日常财务工作长期缺乏监管,对医院高危廉政风险岗位没有任何监管,制度形同虚设,特别是对“日清日结、日清月结”财务要求置若罔闻的问题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倒逼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我们把该项工作及时纳入了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届时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开展民主测评、座谈了解等方式,重点对排查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制度机制是否完善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该整改的一项不落、逐条到位。”那曲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监督发现以案促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成效不明显的,对问题排查不透、避重就轻、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明显廉政风险点始终未发现未消除、未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制度机制的,将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者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