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 17:0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杭州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陈建华防违控违工作失察失职问题。2019年2月20日,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曝光了九堡家苑二区屋顶违建问题。时任九堡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建华对社区防违控违工作疏于管理,其任职期间有大量超标改造的屋顶违建,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陈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职员杨晓芸照搬照抄谈心谈话记录、办公室主任林辉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11月拱墅区委巡察发现,2017年5月和8月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党组成员与各科室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2次,谈话记录中主谈人、谈话时间不一样,但谈话内容一字不差。谈话记录人杨晓芸敷衍了事、照搬照抄,办公室主任林辉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明显的形式主义问题。2019年5月,林辉、杨晓芸分别受到责令检查处理。
3.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汤家社区党委原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俞超群不落实巡察整改问题。2016年8月余杭区委巡察发现,星桥街道汤家社区存在党委书记俞超群亲属俞某某担任社区下属公墓负责人程序不规范、亲属褚某某承接社区工程等问题,要求社区进行整改。汤家社区党委在整改报告中表示均已整改到位。2019年8月区委巡察组发现汤家社区对上述问题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此俞超群负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处分后又违纪,2019年12月,俞超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桃源溪村党总支委员许利青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管理混乱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许利青主持桃源溪村党总支工作期间,对支部党员底数情况不清,将2018年已被组织除名的邱某某作为党员管理,让其参加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缴纳党费,还在2019年第一季度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中将邱某某评为五星级党员,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许利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杭州市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党委书记江高平虚构项目获取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8月,瑶琳镇永安村实施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在该项目已经获得桐庐县环保局、财政局足额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永安村党委书记江高平提议并拍板决定将项目重新以瑶琳镇永安村安置区休闲垂钓项目名义进行包装申报,借此获得桐庐县民政局补助资金20万。此外,永安村村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应招未招等问题。江高平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江高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建新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3月,吴建新在大同镇党政班子成员会议上未如实说明建德市某保洁公司不符合资质条件,使得不符合竞标要求的保洁公司承接了大同镇清洁乡村业务。之后大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清洁乡村保洁费用支付情况监管不力,致使25个行政村累计多支付40.774万元,吴建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主动挽回损失,超付的保洁费用已全额退回,2020年1月,吴建新受到诫勉处理。
(杭州市纪委监委)
近日,杭州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陈建华防违控违工作失察失职问题。2019年2月20日,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曝光了九堡家苑二区屋顶违建问题。时任九堡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建华对社区防违控违工作疏于管理,其任职期间有大量超标改造的屋顶违建,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陈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职员杨晓芸照搬照抄谈心谈话记录、办公室主任林辉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11月拱墅区委巡察发现,2017年5月和8月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党组成员与各科室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2次,谈话记录中主谈人、谈话时间不一样,但谈话内容一字不差。谈话记录人杨晓芸敷衍了事、照搬照抄,办公室主任林辉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明显的形式主义问题。2019年5月,林辉、杨晓芸分别受到责令检查处理。
3.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汤家社区党委原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俞超群不落实巡察整改问题。2016年8月余杭区委巡察发现,星桥街道汤家社区存在党委书记俞超群亲属俞某某担任社区下属公墓负责人程序不规范、亲属褚某某承接社区工程等问题,要求社区进行整改。汤家社区党委在整改报告中表示均已整改到位。2019年8月区委巡察组发现汤家社区对上述问题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此俞超群负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处分后又违纪,2019年12月,俞超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桃源溪村党总支委员许利青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管理混乱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许利青主持桃源溪村党总支工作期间,对支部党员底数情况不清,将2018年已被组织除名的邱某某作为党员管理,让其参加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缴纳党费,还在2019年第一季度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中将邱某某评为五星级党员,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许利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杭州市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党委书记江高平虚构项目获取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8月,瑶琳镇永安村实施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在该项目已经获得桐庐县环保局、财政局足额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永安村党委书记江高平提议并拍板决定将项目重新以瑶琳镇永安村安置区休闲垂钓项目名义进行包装申报,借此获得桐庐县民政局补助资金20万。此外,永安村村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应招未招等问题。江高平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江高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建新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3月,吴建新在大同镇党政班子成员会议上未如实说明建德市某保洁公司不符合资质条件,使得不符合竞标要求的保洁公司承接了大同镇清洁乡村业务。之后大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清洁乡村保洁费用支付情况监管不力,致使25个行政村累计多支付40.774万元,吴建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主动挽回损失,超付的保洁费用已全额退回,2020年1月,吴建新受到诫勉处理。(杭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