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6日 07:32 来源:人民日报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行使和维护国家主权的体现,也符合国际法和国际通例。这样的正当、正义之举,受到国际社会普遍支持。近日,70余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言支持中国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立法,充分说明公道自在人心。但是,美国一些政客却顽固地选择站在正义的对立面,打着他们惯用的所谓“人权”“自由”的幌子,毫无根据地抹黑香港国安法,毫无底线地向中国泼脏水,充分暴露了他们操弄政治、图谋霸权的险恶用心。
国家越安全,社会越安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就越能得到保障。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则,且在总则中非常突出的位置明文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颁布实施后,香港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任何权利都有法律规定的明确界限和范围,越过了界限和范围,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平集会自由、接受公开审判等项权利都可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原因受到必要限制。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宪法都规定,行使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去年6月“修例风波”发生以来,内外勾结的“港独”“黑暴”“揽炒”等激进暴力犯罪行为和活动愈演愈烈,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已造成现实危害,严重触碰“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侵害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远远超出合法行使个人自由与权利的界限和范围。
香港国安法打击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保障的是香港绝大多数居民的安全和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来说,这部法律是高悬的利剑;对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包括在港外国人来说,这部法律恰恰是保障其权利自由和安宁生活的“守护神”。那些鼓噪“港独”、煽动“黑暴”、策划“揽炒”的人,正是香港居民权利自由和安宁生活的破坏者,这些极少数人如果继续违反已正式公布施行的香港国安法,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惩治!
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这是必要之举、必须之举。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将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更加强大的制度保障,将有利于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更好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权利,有利于保障各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合法权益。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也预示着支撑反中乱港分子的那些外部势力黑手将被斩断。正因为如此,美国一些政客坐立不安,气急败坏,恰恰说明他们所想要的,只是肆意破坏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的为所欲为的“自由”,只是恶意牵制和遏制中国发展的“自由”,只是任意损害广大香港居民合法权利的“自由”。
反观美国,其国家安全立法种类繁多,仅2001年“9·11”事件后就通过了《爱国者法》《国土安全法》《云法案》等,而且已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大量案例。世人不得不质问,对本国安全高度敏感、极端重视的美方,缘何不容其他国家采取正常的维护国家安全行动?在人权问题上,美国一些人对别国指指点点乐此不疲,对本国人权劣迹却熟视无睹,长期积累的种族歧视问题成为美国社会结构性“恶瘤”即是力证。早就应该深刻反思本国人权问题的美国一些政客,热衷于扮演所谓“人权教师爷”的角色,还总是在这种德不配位的表演中“入戏太深、难以自拔”。
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世上本就不能有干涉别国内政的自由,美国一些政客要清醒和自重,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任何企图绝不可能得逞。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行使和维护国家主权的体现,也符合国际法和国际通例。这样的正当、正义之举,受到国际社会普遍支持。近日,70余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言支持中国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立法,充分说明公道自在人心。但是,美国一些政客却顽固地选择站在正义的对立面,打着他们惯用的所谓“人权”“自由”的幌子,毫无根据地抹黑香港国安法,毫无底线地向中国泼脏水,充分暴露了他们操弄政治、图谋霸权的险恶用心。国家越安全,社会越安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就越能得到保障。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则,且在总则中非常突出的位置明文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颁布实施后,香港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任何权利都有法律规定的明确界限和范围,越过了界限和范围,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平集会自由、接受公开审判等项权利都可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原因受到必要限制。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宪法都规定,行使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去年6月“修例风波”发生以来,内外勾结的“港独”“黑暴”“揽炒”等激进暴力犯罪行为和活动愈演愈烈,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已造成现实危害,严重触碰“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侵害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远远超出合法行使个人自由与权利的界限和范围。香港国安法打击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保障的是香港绝大多数居民的安全和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来说,这部法律是高悬的利剑;对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包括在港外国人来说,这部法律恰恰是保障其权利自由和安宁生活的“守护神”。那些鼓噪“港独”、煽动“黑暴”、策划“揽炒”的人,正是香港居民权利自由和安宁生活的破坏者,这些极少数人如果继续违反已正式公布施行的香港国安法,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惩治!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这是必要之举、必须之举。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将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更加强大的制度保障,将有利于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更好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权利,有利于保障各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合法权益。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也预示着支撑反中乱港分子的那些外部势力黑手将被斩断。正因为如此,美国一些政客坐立不安,气急败坏,恰恰说明他们所想要的,只是肆意破坏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的为所欲为的“自由”,只是恶意牵制和遏制中国发展的“自由”,只是任意损害广大香港居民合法权利的“自由”。反观美国,其国家安全立法种类繁多,仅2001年“9·11”事件后就通过了《爱国者法》《国土安全法》《云法案》等,而且已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大量案例。世人不得不质问,对本国安全高度敏感、极端重视的美方,缘何不容其他国家采取正常的维护国家安全行动?在人权问题上,美国一些人对别国指指点点乐此不疲,对本国人权劣迹却熟视无睹,长期积累的种族歧视问题成为美国社会结构性“恶瘤”即是力证。早就应该深刻反思本国人权问题的美国一些政客,热衷于扮演所谓“人权教师爷”的角色,还总是在这种德不配位的表演中“入戏太深、难以自拔”。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世上本就不能有干涉别国内政的自由,美国一些政客要清醒和自重,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任何企图绝不可能得逞。